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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母聖心會憲章及指南

 

第一章 我們的修會

第一條: 本修會是一所國際性的傳教修會,其創始人南懷義神父將其命名為聖母聖心會,並蒙此名恩賜,將修會獻於降生成人的聖言。
修會肩負著耶穌基督託付于教會的使命,在教宗與其世界主教團的指導以及協助下,貫徹其獨特的使命,享有宗座機構的地位。作為獨特的傳教修會,它隸屬於萬民福音部管轄。

第二條: 猶如我們的修會創始人,我們每一個人都聽到基督的召喚:「到四海去傳揚福音」。」(谷16:15)
我們受委派到急須傳教士的國家去宣傳福音,特別是要到那些未曾聽過、或是未曾實現過福音的國家。我們離開自己的國家,去宣揚天主救贖人類,以及解放受壓迫和被分離的人們的恩德。為追隨耶穌,我們著重為最蒙喜愛的天國繼承者—即貧苦者服務。
我們的傳教士分屬於各種不同的種族與文化。大家猶如弟兄般一起生活和工作。以「一心一德」的精神,我們見證了天主的旨意,即天下所有的男女在基督內皆為兄弟姐妹。我們成為各地方教會中為完成普世使命而團結的標誌。
2.1 我們修會的傳教始於中國,並繼續關注對中國人民的福音宣講。

第三條: 我們修會的傳教目標,必須激勵與敦促實現我們團體的與個人的一切承諾。無論身在何處,我們都為了這個共同的任務而獻身。我們注意世界新局勢的演變與教會的新需求。我們不時質詢我們本身所承擔的任務。我們願意接受與採納必要的變革。

第四條: 我們衷心愛護與尊重我們所要服務的民眾。我們隨時聽取他們的意見,以了解他們的社會、經濟、政治、文化與宗教的實際情況。我們領會到聖神在各處施展工作,也明認福音在現實中的價值。我們抱著反映出這些價值的態度,促進他們的創新合作。通過交談,我們互相淨化並兼顧我們的價值觀及其表達。

第五條: 以身作則的基督徒生活,一直是天國福音所宣揚的核心。這見證意味著我們會參與建立一個更人道、更公正的世界。我們必須明確地宣揚主基督吉他的生命訊息。

第六條: 對於感受到福音的人,我們為他們提供健全的培訓,使他們從而盡心參與地方團體生活,並向世界做出基督徒的貢獻。

第七條: 無論我們在何處工作,無論我們的工作性質為何,我們都會盡力去承擔各種苦難、非正義與壓迫,並去了解它們的根源。在為新世界而努力時,我們一直受到主耶穌與其福音的激勵。

第八條: 我們盡量與其他傳教團體組織合作,也與那些所有為天國的成長而工作的人們合作。 8.1 我們與聖母聖心傳教修女會兩者互相配合,在傳教事業上盡量互相協助。但在行政與財政上我們各自獨立。

第九條: 基督徒之間的分歧,阻礙了福音的有效宣揚。我們必須以大公的精神,促進基督徒之間的團結。我們與其他基督教團體組織友善合作,為天主的子民共同服務,來見證我們對同一位主的共同信仰。

第十條: 我們的修會為地方教會服務。我們注意其需要,與其領導人對話與合作,並在忠于自己身份的前提下響應他們的需求。
我們的承諾只屬於臨時性質。這使我們能夠面臨其他傳教任務的挑戰。 10.1
我們修會必須認真反省是否每位成員都盡力參與確實的傳教工作,以及決定是否某些工作不可交予他人。 10.2
我們共同建設富有生氣,並且尊重人格與天賦的基督團體。我們盡量避免令其依賴我們。 10.3
我們鼓勵並願同地方教會共同努力將基督的訊息滲入到當地文化中,如此,我們為文化在基督內的重生做出貢獻。 10.4
我們充分意識到平信徒在教會內的尊嚴與任務,並協助為其領導人提供培育。 10.5 修會當局與教會之間的協議以明文規定。協議必須符合教會與我們修會的法規。 10.6
鑑於我們必須為修會與地方教會所委託的工作任務作出交代,我們願意按照訂下的規則提供評價與報告。

第十一條: 我們與地方教會,在內與在外關心共同的使命。我們支持所有促進此舉的創新精神。 11.1 我們與原屬教會分享我們的工作經驗,尤其是我們返鄉度假期間。
奉獻于降生成人的天主聖言

第十二條: 天主聖言降生成人,激勵我們獻身于教會的傳教工作。基督耶穌,「祂雖具有天主的形體,並沒有以自己與天主同等的地位,為應當把持不捨的,卻使自己空虛,取了奴僕的形體,與人相似,形狀也一見如人。(斐2:6-7)」

第十三條: 天主聖子通過降生成人,蒞臨猶太人世界。他與其人民共同生活的同時,以先知的立場來看待天國。他的榜樣不時督促我們與那些天主派遣我們來為其服務的人們相互結合。
13.1 我們採納的生活方式,同與我們共同生活的人民的一致。我們分享他們的願望、喜樂和苦難。因此,我們參與他們生活中的重要時刻。 13.2
為了要和我們所服務的人相互結合,我們必須要會使用他們的語言。 13.3 我們鼓勵蒙受聖神召喚的人成為貧困者的先知。

第十四條: 在我們的傳教事業中,我們遭遇到各種苦難,以及受到不公平與悲慘的局勢的影響。我們甚至受到囚禁、被驅逐與迫害的威脅。這一切均使我們認識到主耶穌曾為各兄弟姐妹所做的自我犧牲。
天主是忠誠的。當祂召喚我們,要求我們在自己的身體上為基督的身體,也就是教會,來完成基督尚未完成的苦難時(哥1:24),是祂的聖寵在支持我們。我們的希望是播種者的希望。我們的喜悅在于復活的主。

第十五條: 我們獻身于降生成人的聖言,接受他的福音為生命的啟示,以及作為我們靈感的首要泉源。
依照天主聖言,在世界的時事中,以及在與我們共處的眾人之中,我們明辨了他的救贖計劃。我們宣揚福音的要求,並譴責它所反對的一切。

第十六條: 天主選擇了瑪利亞,作為降生成人的聖子之母。在她身上,天主顯示了他對卑賤者的舉揚。她在我們聖母聖心會傳教士的生活中,佔有特別的地位。我們轉向她,乃因她是信德的模範。我們全心全意把自己奉獻于天主,以及奉獻于她愛子的使命。

第十七條: 我們通過承諾將自己完全奉獻給天主並以發貞節、貧窮與服從三個誓願,將自己獻身于外方傳教的傳承。我們以弟兄般的團體追隨耶穌,宣揚天主是我們生命的最終目標,並在民眾間樹立對天國與其正義的嚮往。

第十八條: 通過公開誓願,我們成為修會的會員,遵守修會的會憲與會規。
第十九條: 我們忠於所發的誓願,日複一日以更新的自由與愛回應上主的召喚。我們很清楚自己的弱點,也因此信賴天主聖神的力量。